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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律风险60则,签合同前必读(一)

发布者:尊而光上海团队律师|时间:2020年12月18日|分类:公司法 |413人看过

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已成为市场主体交易的基本工具。因此,如何规避和防范合同法律风险,实现合同目的已成为影响市场交易主体成败的关键。为此,我们总结了60种企业常见合同法律风险点,供读者参考。


订立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1. 无合同不交易


经济形势变化导致部分企业不能正常履约,少数企业会利用合同手续上的欠缺逃避违约责任。完备的书面合同对于保证交易安全乃至维系与客户之间的长久关系十分重要。


尽可能与客户签署一式多份的书面合同,保持多份合同内容的完全一致并妥善保存。


2. 有行动必留痕 


妥善保管对于证明双方之间合同具体内容具有证明力的下述资料:与合同签订和履行相关的发票、送货凭证、汇款凭证、验收记录、在磋商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资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变更合同约定,包括数量、价款、交货、付款期限等,也要留下书面凭证。 


3. 慎用善用公章 


完善有关公章保管、使用的制度,杜绝盗盖偷盖等可能严重危及企业利益的行为。在签署多页合同时加盖骑缝章并在紧邻合同书最末一行文字处签字盖章,防止缺乏商业道德的客户采取换页、添加等方法改变合同内容侵害您的权益。 


4. 慎用授权文书 


企业业务人员对外签约时需要授权,在有关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合同等文件上尽可能明确详细地列举授权范围,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业务完成后尽快收回尚未使用的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合同等文件。


5. 员工离职通知相关客户 


企业业务人员离开企业后,在与其办理交接手续的同时,向该业务人员负责联系的客户发送书面通知,告知客户业务人员离职情况。


6. 撤销问题合同注意期限 


如果认为客户在签署合同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行为的,或者事后发现签署合同时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认为合同权利义务安排显失公平的,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但是务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将失去请求法院撤销合同的权利。当然,在撤销权行使期限内提出的请求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还将取决于所举证据是否充分。


案例君补充:《民法典》第147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150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1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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