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而光上海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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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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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兑仓的前提条件

发布者:尊而光上海团队律师|时间:2020年12月15日|分类:合同纠纷 |369人看过

        保兑仓业务主要适用于知名品牌产品生产厂家(包括其直属销售部门、销售公司)与其下游主要 经销商的批量供货所形成的商品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

       交易商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适应用途广,易变现;

2、 价格稳定,波动小;

3、 不可消耗,不易变质,便于保全

卖方应具备的条件

1、 卖方应为知名品牌(省级及以上)产品生产厂家,经营规模大,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

保兑仓业务各合作方的合作内容:

一、 银行方:对买卖双方的商品交易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并监控商品;

二、 买方:向银行申请为其开立的商业汇票提供承兑,并随时补充保证金随时提货,按期兑付银行承兑汇票;

三、 卖方:对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及回购到期未发出商品)、并配合银行共同监控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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