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而光上海团队律师

  • 执业资质:2420120**********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农村房屋拆除后重建需要经过何种手续?

发布者:尊而光上海团队律师|时间:2020年12月15日|分类:房产纠纷 |1842人看过


  所在地现在属于国家还是农村村民集体所有,属于国家的,建房涉及规划与报建,否则属于违建,属于集体所有的,按国家规定,各省、市对宅基地面积都有规定,不能超过规定的标准,由于宅基地的所有权属是属于集体。


原地重建,对地面占有没有超过原有标准,备个案就可以,但如果因建筑扩展占地超过原来标准,一是要看有没超标,二是应该需要集体成员按程序决定,备案也好,申请也好,程序怎么样,要看所属土地的村民们有没有一直以来适用的办法。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二条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文章摘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