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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缔约法律风险提示04

发布者:尊而光上海团队律师|时间:2020年12月09日|分类:房产纠纷 |289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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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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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时请核验出租人的权利来源,它可以是不动产权证,前手的租赁合同,或一份委托管理文件。确保站在面前的这个人通过清晰的权利路径与房屋的实际产权人发生关联。

案例


A与B签订合同,B自称自己是有权出租房屋的人,并向A出具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显示C将房屋出租给了B,A并未审核C是否有出租房屋的权利。A租赁房屋不久后,房屋产权人D出现,要求A搬离。原来,C是D的亲戚,未征得D的允许,趁D在国外期间擅自出租房屋牟利。因此,A只能仓促搬离房屋,还产生了一定的装修损失。

(文章摘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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