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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权(三)

发布者:尊而光上海团队律师|时间:2020年12月01日|分类:股权纠纷 |361人看过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有权知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股东(大)会有权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议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在日常生活当中,大家对于内部公司的管理规定肯定是非常的好奇的,实际上对于内部的股东来说,有一些人员他们是属于高级的管理人员操作着公司的运营情况,但是有一些人说他们仅仅是想有一些股东的知情权,比如说财务一些会议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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