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而光上海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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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解释三(三)

发布者:尊而光上海团队律师|时间:2020年12月01日|分类:股权纠纷 |599人看过

第十一条 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

(一)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

第十一条 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

(一)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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