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在最新的民法典上,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借款人起诉欠款人前妻还钱。欠款人与被告于2008年1月6日签订约定,“婚后如一方在不告知对方情况下所欠债务,对方不承担任何债务责任”,后二人于2008年2月28日登记结婚。2015年1月4日,二人登记离婚。2012年1月17日,发生借款事项,并写下欠条。那就是一个婚前协议是不是对外有效的案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