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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继承的遗产,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发布者:尊而光上海团队律师|时间:2020年10月25日|分类:婚姻家庭 |405人看过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继承方法,继承所得财产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可能因继承方法的不一样而有不一样的结论。

法定继承,就是说根据法律规定而发生的继承,依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只有以下亲属中间才能发生法定继承,一是配偶、儿女、父母,二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其中儿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联的继子女,父母包含生父母、父母和有抚养关联的继父母。

遗嘱继承,就是指依据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而得到被继承人财产的继承,依据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38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是数人继承。

通常情况下,继承所得的财产通常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开展分割,可是遗嘱确定了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只能作为夫或妻的个人财产。

继承所得的财产通常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开展分割,可是遗嘱确定了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只能作为夫或妻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就不能分得。具体而言,在法定继承的状况下,一方继承所得的财产都应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方均可要求分割,在遗嘱继承的状况下,假如立遗嘱人在遗嘱中明确了财产归谁继承,那麼继承财产就归谁所有,为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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