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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否拒绝他探视孩子?

发布者:四川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11月10日|分类:婚姻家庭 |491人看过


我因丈夫不务正业经常赌博而起诉离婚。离婚后,丈夫恶习不改,经常以看孩子为由,和我见面纠缠。我怕影响孩子成长,想拒绝他和孩子见面,又怕法律不允许。请问,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根据司法实践,可由法院裁决暂时中止其探望权的情况有:1、曾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大,手段特别恶劣,无明显悔罪表现,有可能使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受到损害的。2、对未成年子女有虐待、劫持、胁迫等暴力倾向的。3、遗弃、歧视未成年子女的。4、患有严重传染病未治愈或精神病的。5、有赌博、酗酒、吸毒、卖淫、嫖娼等恶习屡教不改的。6、年满10周岁以上的子女明确表示不愿接受探视的。7、人民法院认为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事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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