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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离父子关系后是否还有继承权?

发布者:四川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11月09日|分类:继承 |265人看过


2010年9月我与儿子吵架,一气之下在报刊上声明与儿子脱离父子关系。今年3月我儿子因病去世,我要求和儿媳王某平均分割他们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我儿子的那一部分财产共计35万元,但王某以我们与儿子脱离了父(母)子关系而无继承权为由拒绝我们分割遗产,请问我们已经丧失继承权了吗?

依据法律规定,你与儿媳王某有平等的继承权。你登报声明脱离父子关系的行为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范围。继承权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亲关系而产生的,这种血亲关系不能解除。父母与子女由于家庭矛盾而发表的脱离父母子女关系的声明没有法律效力,在法律上得不到承认,因此,你们依然享有对儿子遗产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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