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 执业资质:1510120**********

  • 执业机构:四川简法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公司法保险理赔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做过手术没说明属于欺诈应聘?

发布者:四川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07月16日|分类:劳动纠纷 |299人看过


家庭法宝用户咨询:

我入职一家公司做一线装配工,不久,公司得知我曾经做过胆囊切除手术,认为我在应聘时侵犯了公司的知情权,属于欺诈应聘。当时公司招聘的确写明要求“身体健康”,但是我术后恢复很好,并不影响工作。公司现在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合理吗?


家庭法宝律师解答你虽然做过胆囊切除手术,但是恢复良好,属于身体健康,而且从事的岗位也没有特殊要求,你完全可以胜任,因此,你的手术情况跟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直接关系,不存在所谓侵犯公司知情权的情况。你可以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追究公司违约责任,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同时,我们也提醒用人单位,例如高空作业、负压作业等特殊岗位要求额外身体条件,可以在应聘时附加条件,否则以肝病、性别、民族、身高、地域等为由拒绝录用劳动者的话,显属就业歧视,是违法的。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