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平律师

  • 执业资质:1320520**********

  • 执业机构:江苏苏合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公司法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交通事故人伤的索赔期限是有哪些规定

发布者:周永平律师|时间:2023年09月13日|分类:交通事故 |472人看过

?


关于交通事故致使他人受伤的索赔期限的规定是: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人伤的索赔期限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算三年。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再受法律的保护。但经法院批准的,可以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文章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管理员删除;

如有法律需求,建议联系律师本人咨询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