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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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联系人承担什么责任

作者:周永平律师时间:2023年09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829次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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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联系人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担保人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贷款紧急联系人也不同于贷款担保人,不需要对还款承担担保责任。
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合同要求保证人自愿与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
紧急联系人是属于联系贷款本人的一个备用手机号码,不涉及到责任。
如果不是担保人,只需负责联系贷款人就可以了,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就好,也没有义务帮借款人偿还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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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平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从事律师职业以来,参与了大量民商事案件,擅长领域:民间借贷纠纷、交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苏州
  • 执业单位:江苏苏合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520********33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公司法、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