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维权成功案例-加盟商获退加盟费92000元
何先生与陈先生于2020年9月26日加盟广州某奶茶项目并支付加盟费10万元,期间何先生与陈先生并未实际开店经营,但有接受公司一天的培训,何先生与陈先生因了解到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中旬,缺乏相关的特许经营资质及成熟的经营模式,其他已开店加盟商基本是亏损状态,并且有不少加盟商在开店不久就因亏损倒闭,何先生与陈先生遂联系公司解约退款,公司拒绝退款并要求何先生与陈先生支付违约金。后何先生与陈先生于2020年10月11日委托律师介入解除合同。
律师接受委托后于2020年10月13日向公司发送解约律师函,而后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在开庭当天,公司最终同意退回加盟费92000元.
律师点评及建议:
特许经营合同的特别之处在于加盟商有冷静期,其在签订加盟协议后的一定期限内享有单方解除权。当加盟商在签订加盟合同后反悔的,一定要及时通知公司解除合同,以免过了冷静期,影响维权。如果担心维权困难的,可以委托专业人士介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