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东玲律师

  • 执业资质:1440120**********

  • 执业机构:广东章鼎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加盟维权合同纠纷公司法法律顾问债权债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发现对方公司有虚假宣传或者提供虚假资料、隐瞒事实等情况如何处理?

发布者:古东玲律师|时间:2020年12月03日|分类:广告宣传 |1534人看过


如果对方存在虚假宣传或者提供虚假资料、隐瞒事实等情况的,加盟商也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要求对方退回加盟费。法律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特许人。 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