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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的盈利预测、发展规划等预测性信息与实际经营情况存在重大差异,能否认定上市公司实施了虚假陈述?

发布者:古东玲律师|时间:2022年07月13日|分类:公司法 |401人看过


上市公司的盈利预测、发展规划等预测性信息与实际经营情况存在重大差异,能否认定上市公司实施虚假陈述

法院一般不会仅以此为由认定上市公司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如果信息披露文件未对影响该预测实现的重要因素进行充分风险提示的;或预测性信息所依据的基本假设、选用的会计政策等编制基础明显不合理的;预测性信息所依据的前提发生重大变化时,未及时履行更正义务的,法院会认定上市公司存在虚假陈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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