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东玲律师

  • 执业资质:1440120**********

  • 执业机构:广东章鼎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加盟维权合同纠纷公司法法律顾问债权债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加盟了几个月,一直没有开店,还在冷静期吗?

发布者:古东玲律师|时间:2022年02月17日|分类:合同纠纷 |548人看过

加盟了几个月,一直没有开店,还在冷静期吗?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加盟商在加盟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该条款就是通常所说的“冷静期”条款。

那这个冷静期一般是多长时间呢?这个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各地司法实践差异较大,在广州地区,签约后1-4个月内解约基本认定属于合理期限,并且以没有实际使用公司经营资源为前提条件。

那么超过这个时间就不能解除了吗?并不是,如果加盟商在签订合同后,没有领取对方提供的培训资料、没有参与培训、没有实际享受对方的各项服务、没有实际使用对方的经营资源的,也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对方退回加盟费,但是时间拖越久,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退款比例。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