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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才两天,公司以过了冷静期为由,不肯退款怎么办?

发布者:古东玲律师|时间:2022年02月17日|分类:合同纠纷 |665人看过

前天才签了加盟合同,加盟合同约定了一天的冷静期,现在公司以过了冷静期为由,不肯退款怎么办?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加盟商在加盟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这就是常说的“冷静期”条款。

虽然冷静期具体是多长时间并无明确规定,但从立法目的来说,必须是合理的、足以使人“冷静”的期限。你们加盟合同约定的一天冷静期,明显过短,并未起到“冷静”的作用,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条款。

因此,现在仍然处于冷静期内,可以单方解约加盟合同,要求公司退款,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公司不同意退款的,建议尽快走法律途径维权,以免错失最佳维权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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