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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金加盟被骗胜诉案例—货款变投资款,公司退款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发布者:古东玲律师|时间:2022年11月15日|分类:加盟维权 |874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五金加盟被骗胜诉案例—货款变投资款,公司退款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022年6月,加盟商拟开设一家五金店并在网络搜索五金产品批发进货渠道。佛山某公司在其官网进行“x通”五金品牌招商活动,虚构其属于五金行业高科技企业集团,“x通”五金品牌项目货品齐全、低价供货、全程扶持、国民大品牌。加盟商遂在其网站留下联系方式。佛山某公司员工联系加盟商后,承诺加盟“x通”五金品牌,“免收加盟费、代理费”、可享受“店面形象装修设计(房租、装修、广告均有补贴)”、“赠送货架、货柜、收银系统”、“免费送货”、“广告支持”、“报销往返路费、食宿费”、“免费培训”等多项扶持,并向加盟商发送多个五金货品报价表称“x通经销商进货价为报价表的四折,利润空间大”、“支付15万元货款发15万元进货价五金产品,另外赠送4万元五金产品”等多项虚假信息,以此骗取加盟商信任。加盟商信以为真,遂与该公司签订《经销商销售合同书》,并陆续向该公司支付15万元货款和3000元服务费。

《经销商销售合同书》签订后,加盟商逐渐发现自己上当受骗:

1、公司赠送的首批五金货品全部由公司单方选配,且价值根本不足4万元;

2、公司拒绝报销加盟商先行垫付的物流运费1580元

3、公司拒绝报销加盟商考察产生的往来路费、食宿费1437.24元

4、公司网上商城多款货品价格均超出市面同款五金货品价格20%以上,订单结算金额亦完全没有体现公司所称的“四折批发价”优惠。加盟商遂以此质询公司,并要求其按“四折批发价”发送15万五金货品,公司却矢口否认其曾承诺“四折进货价”;

5、公司声称加盟商此前支付的15万元属于投资款,不属于货款,如加盟商进货,需另行支付相关货款,并以此直接拒绝继续向加盟商发货;

6、加盟商发现被骗后要求公司退款,公司却声称要扣除大量货款和50%违约金。

后加盟商联系律师维权,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过多渠道调查取证及整理加盟商提供的证据材料,发现该公司及x品牌存在种种问题,且该公司股东还存在利用股东账户收取公司款项的问题,遂向该公司发送解约律师函,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

1、双方签订的《经销商销售合同书》已解除;

2、该公司向加盟商返还款项115386元;

3、该公司向加盟商支付交通费及住宿费1437.24元;

4、该公司股东某某对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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