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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有哪些

发布者:王霞律师|时间:2023年04月18日|分类:刑事辩护 |2486人看过


  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有:

  (1)陈述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

  (2)诘问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审时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

  (3)调查证据申请权。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并申请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还有权请求与其他被告对质;

  (4)辩论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就事实和法律进行辩论,就证据的证明力和程序问题进行辩论的权利;

  (5)选任辩护人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任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

  (6)救济权。刑事被告人不服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有权获得救济;

  (7)回避申请权。为了避免有回避原因的司法人员不回避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赋予被告人回避申请权,以资补救。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行为无效。所以约定不起诉对方的承诺,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所以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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