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健明律师
杨健明律师
广东-广州专职律师执业5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协议离婚具体是怎么样操作的?

作者:杨健明律师时间:2022年05月2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30次举报

一、协议离婚的方式是如何的

1、协议离婚的方式:

(1)申请。当事人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当事人出具的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3)离婚冷静期。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后再次申请。

(4)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后,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予以离婚。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应包含什么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最好有明确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6、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7、双方当事人的签名、时间;

对方不同意离婚的那么自己就只有选择诉讼离婚了,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在一个人的时候离婚,如果能够说服对方那是更好的,这样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又快又方便。


杨健明律师,毕业于天津财经大学,曾就职于某基层人民法院,现为某机关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擅长处理婚姻、合同、债务、人身损害、...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金辩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66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离婚、民间借贷、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