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莫言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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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主任律师执业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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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户被诉不当得利

作者:贾莫言团队时间:2019年11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15次举报

储户取款两万一,银行给了两万一,记帐时却记成了“2100”。这下可好,少记一个“0”,银行白丢了18900元。为追回这笔钱,银行多次致电储户还款,甚至按图索骥地上门寻找,都没结果。日前,银行通过诉讼追回了储户的不当得利。

家住海珠区的陈某是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工业大道支行的储户。2003年11月26日下

午14时43分,陈某来到该行属下的沙园支行办理取款21000万元的业务,当时他的存折上还有余额21002.40元。

窗口内的经办人员接过陈某的存折后,按他所需的21000元付了款,但粗心的经办人却在电脑记帐时少打了一个“0”,输入成2100元。当天下午清点钱箱时,经办人员发现帐款不符,少了18900元。经查找,该行证实差错就出在陈某这笔取款业务上。银行方面当即拨通陈某的电话,请求他来办理更正手续,但陈推说有事忙,不能前来。

稍后,银行通过查询客户资料,发现陈某办理了取款21000万元的业务后,又立刻到邮政ATM机上提取了两笔款项共4000元。银行方面追款心切,又按照陈某开户所留的住址查找,但该址已拆迁。银行之后又一次致电陈某,陈某还是没来。为追回损失、纠正帐款差错,银行只得将陈某告上法院。

海珠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因银行经办人员的疏忽,多取了18900元,这属于没有法律或合同的依据而获利,银行则遭受了损失,因此陈某多取的这笔钱属不当得利。日前,法院判决陈某将18900元返还给工行工业大道支行,并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相应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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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莫言主任,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已搭建以知识产权及反不正当竞争业务为主的知识产权团队及以婚姻家事、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济南
  • 执业单位:山东安明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370120********46
  •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专利、著作权、商标、反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