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我接受赌博案犯罪嫌疑人袁某亲属的委托担任其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立即带着全套手续去办案检察院进行阅卷,并在短短十天之内多次会见了嫌疑人,进过认真阅卷后,分析判断出:袁某有正当的职业,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参与赌博是受他人邀请参与了几次,不是以此为业同时在后来参与赌博的人员认为其出千对其进行敲诈,他也是受害人,平时表现一贯良好且是公安机关以被害人接受询问名义,在如实供述之后,对其以涉嫌赌博罪拘留。我经过研究认为嫌疑人的行为不符合赌博罪的构成要件,决定依法为其申请不起诉。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我向办案检察院递交了不起诉申请书,同时次联系承办检察官,经过我不懈的争取,办案检察院于2020年春节前夕作出了对其不起诉的决定,并办理取保候审。
自我评价:律师接受委托之后,反应速度一定要快,在阅卷过程中一定要把握细节,认真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一句话共勉“律师办理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