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居间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在签订本合同前,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均表示真实有效。
委托人(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居间人(代表):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项目发展缺乏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融资事宜,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而乙方亦获知甲方的上述意愿。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此基础上,双方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期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总则
根据甲方在中国境内业务拓展需求寻找资金为项目进行引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同意,甲方指定乙方为房产: 项目引资的全权代表,授权乙方可根据本合同所列的条款和条件,帮助甲方寻找资金,与出资方洽谈引资合作事宜,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有效。
第二条 融资主体
本次融资主体为 ,且本承诺书所涉及的融资主体随项目情况变化做随时变更后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 代理
1、甲乙双方协商后,乙方作为甲方的全权代理并代表甲方与出资方洽谈项目引资的相关事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2、本合同项下引进资金的使用期限为 天,本次资金方为: 机构资金或个人资金 。
3、项目标的: 。
4、根据合同约定乙方作为甲方的全权代理,代表甲方引进资金。经乙方前期的接触、沟通、洽谈、甄别,促使出资方与甲方接洽并促成签订项目借款合作合同,甲方即应予以承认乙方代理行为有效,并承认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甲方须支付相应比例的服务佣金。
第四条 甲方的职责
1、甲方应及时满足乙方的合理需求,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和资料,便于乙方与出资方洽谈有关项目引荐事宜。
2、甲方项目融资意向有所变动,或有其它形式的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详细资料及变动情况说明。
3、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一切有关证件、手续和资料的信息都是真实的、确切的。
第五条 乙方的职责
1、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必须尽力与出资方洽谈,向出资方争取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甲方及时引进资金,并促成甲方与出资方签订合作合同。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除甲方授权的全权代理有关事项外,不得以甲方的任何名义做与本次项目资金引进相关以外的任何事宜,不论以任何方式从甲方处所获得的信息或资料,仅用于该项目资金引进所需,不能做其它用途。
第六条 报酬支付期限及方式
乙方促成借款合同成立,实际资金到达甲方指定账户,报酬为实际资金到账后,按以下费用支付给乙方:
1.一次性服务费为项目标的金额的 合计:
甲方应在实际资金到账后的 日内支付该报酬,未促成甲方借款合同成立的,或未与出资方达成任何形式的合作意向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报酬。
报酬支付方式:现金支付、银行转账。
银行卡号:
户名:
开户行:
第七条 双方责任
1、受委托期限(1年期)到期后,乙方仍未能完成委托事项的,本合同自动失效,乙方不构成违约。
2、在委托期间,甲方不得未通过乙方或不经乙方允许单独与出资方或出资方委托人进行联系,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乙方报酬。
4、甲方与出资方正式签订引资合同(借款合同)后,将该合同复印一份,加盖甲方公章,交给乙方作为提取佣金的最终依据。。
5、甲方接受乙方引荐的出资方,若日后出资方与甲方的合作有争议或引发相关法律责任等均与乙方无关,乙方所收取的佣金不予退还。
第八条 保密
1、甲乙双方互相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把委托事项告知任何不相关的第三方。
2、其他保密义务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双方依法签订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方需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条款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空白处手写有效,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上海市某某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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