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税款承担条款存在的法律风险
从税务角度讲,包税合同就是说签订业务合同,由付款方承担税务成本,这种合同就叫做包税合同。举个例子,双方之间签了租赁合同,业主收取租金,业主提出我要净收多少,所谓的净收多少,就是说税后收取多少,中间过程产生的税费成本由付款的承租方承担。在日常业务当中比较常见的包税合同业务,除了租赁合同,还有咨询服务合同以及个人提供劳务服务的合同等等。
我们很多企业在业务合同里面签了这种包税的合同。这个合同写一切税费由承租方承担,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一切税费由谁承担?那你明白中间一切税费究竟是什么税费吗?签合同的双方说我也不清楚,我也不太懂税。所以说我们很多企业都经常这么糊里糊涂地就签了包税合同,连这个中间包了什么税也没有搞清楚。一项业务合同涉及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可能还有其他的税费,连什么税是包含在里面,什么税没有包含在里面都没有搞清楚,其实风险是很高的。
签包税合同我们还要注意的另外一个问题是,不管合同约定由谁来承担这一笔税务成本,但是作为纳税主体是不会因为合同的约定而改变的。纳税主体是根据税收征管法根据相关税种的法规来确定的,也就是说它是由法律来规定的,不是由合同来规定的。包税合同可以转嫁税负成本,但不能转移法律责任,不能改变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租赁合同里面,业主需要净收多少租金,把税负成本转嫁给租客可不可以?可以,但是如果这个租客最后实际上没有去交税,谁承担法律责任,应该是业主承担法律责任。税务机关只会找业主不会找租客,税务机关不会看你的合同的约定,而是看税法的规定。
第一个案例是我们有一个著名的歌唱明星,在外面经常演出,跟人家签的合同都是税后收取多少演出报酬,结果是这些演出方、主办方给了相关的演出报酬,实际上没有去申报纳税。几年以后这个事情被人举报,被税务机关检查,税务机关检查的是明星,他不会去看那些主办演出的单位,因为个人所得税明星是纳税主体,虽然说对方要负责代扣代缴,但是最后纳税人没有交税,需要自己承担补税,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自从这位著名的歌星因为这种情况出了税务上的问题,后面的影视明星在跟第三方签订协议的时候,一般都会约定登台演出,表演之前要见到税单,不见税单不登台。同时他还是净收,也就是说这样才能把实际转嫁税务成本跟纳税申报实际完成绑在一起,也就是说演出单位没有交税,我就可以不登台演出。所以实际上包税合同里面隐含着很高的法律风险,希望作为纳税义务的一方不要随便去签包税合同,你要确保对方是不是真的会去交税。如果对方不会去交税,签了包税合同,其实并没有意义。
第二个案例,这是一家咨询公司的案例。这家咨询公司到外地去做一单咨询项目,然后在合同里面约定税后收取多少咨询费。双方签了协议以后,负责支付费用的一方是一家国有企业,对方很认真,所以就到当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然后把相关的税后的咨询费支付给这家单位。这个单位认为对方已经在税局交了税,然后把相关收入入账,也不需要再交税了。等到税务机关来检查的时候,税务机关告诉他,你这个收入应该交税,为什么?因为在外地代开发票交的税不符合税法的规定。税法规定是单位取得咨询费的收入,应该在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去申报纳税,而不是在外地纳税,交错了地点。
第三个例子,我们刚才讲过租赁合同里面业主要尽收多少租金,比方说他说税后我要收到5万块钱的租金,那么在交相关租金的税的时候,应该把税后5万块换算成为税前多少钱。比方说这5万块钱的租金要交5000块钱的税,那么他税前的金额就应该是55000块,交掉5000块钱的税,最后剩下5万块。正确的算法交税的时候应该按55000块钱的基数去计算应该缴纳的各项税金。但是我们很多人不懂这一点,最后收5万,他就按照5万块钱来计算相关的税金,这样实际上少交了税,也就是中间是有差额的。即使对方交了税,也导致结果是有一部分税没有按税法的规定讲,就是说交税不足。
通过前面几个例子,第一个是签包税合同,对方没有交税,应该交税一方有法律风险。第二个交税应该在什么地方交税法有规定,交错地点也会有法律风险。第三个案例计算应该交多少税,应该还原成税前金额,很多人不了解这一点,结果实际上少交了税。通过以上分析,希望大家看到包税合同里面的技巧或难度是很高的。懂税的人才可以签包税合同,但实际生活当中我们很多对税法一窍不通的人签了包税合同,结果是承担了很高的税务风险。建议大家不要随便去签包税合同,如果对税不懂就先按税前多少算清楚自己要交多少税,然后税后能收到多少,这样会清晰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