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含律师

  • 执业资质:1330120**********

  • 执业机构: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公司法法律顾问保险理赔离婚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亲人离世留下银行卡,密码未知如何取钱?

发布者:张含律师|时间:2020年04月01日|分类:银行 |1568人看过


案情背景

近日,青海西宁市城西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待了一位当事人,他的父母早年离异,父亲于2018年去世,留下多张银行卡却不知道密码,该当事人寻找银行多次沟通无果,遂到法院寻求帮助。


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了解到该当事人的来意后,首先帮他咨询公证处是否可以办理相关事宜且,并且告知如何办理。得到的回复是公证处需要知道其父亲的银行卡中有多少钱,要以余额来收取公证费,才能出具公证书。但是,银行方面又称有规定必须要有公证书才可以查询余额,一下子就陷入了死循环。


经过详细了解,该当事人说他的奶奶还在世。后与其奶奶沟通后,表示愿意放弃该当事人父亲的全部遗产。在继承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青海西宁市城西区法院依法启动了速裁程序,确定了关于遗产的分配方案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最终调解结束了该案件,男孩拿着民事调解书去银行将其父亲的存款取出。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帮助下,男孩解决了取出银行卡存款的问题,也避免了缴纳高额公证费的经济负担。


案情来源: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法院



这样的案件层出不穷,虽然最终圆满解决,但不禁引起我们深思,为什么很简单的事情办理起来会如此麻烦?


一是因为银行和公证处缺乏对该类案件的处理经验,在处理制度上也不够完善,才造成了上述问题的死循环。


其实在2019年4月19日,银保监会、司法部就联合发布《关于简化查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目的就是简政便民、优化服务,便利群众办理存款继承。


《通知》明确,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凭已故存款人死亡证明、可表明亲属关系的文件(如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公证遗嘱指定继承人、公证遗嘱受益人凭已故存款人死亡证明、公证遗嘱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单独或共同向开户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办理存款等查询业务,无需办理公证机关出具的《存款查询函》。


但是上述银行仍要求持有公证书才能查询余额,而上述的公证处本应该提示男孩先办理《存款查询函》,待男孩查清了余额后再办理继承公证,但是他们都没有按照正确、便民的方式去做,最终,男孩只能求助于法院。


二是因为当代社会人尤其是老人对于身后事的安排比较忌讳,对传承问题不够重视,才导致遗产无法顺利分配的情况。


上述的案件只是传承问题中很小的一个缩影,最后还是法院开了个“后门”才得以顺利解决,如果涉案金额巨大,继承人情况复杂,处理起继承问题来就不知道要到猴年马月了。


所以,财富传承不是一件“以后再说”的事,而是一件越早规划就越稳妥的事,我们可以通过订立遗嘱,购买人寿保险,设立家族信托等方式合理、合法实现财富传承的目的。



下面,我们再来介绍一下上述三种传承工具的作用:



遗嘱传承



很多子女对父母拥有多少的财产没有具体的概念,遗嘱能列明财产清单,为子女留下财产线索,也可以防止自己出现意外时,继承人因财产发生纠纷,使继承过程变成一团乱麻。订立遗嘱时,也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保证继承事宜有序进行。


保险传承



保险公司根据被保人的意愿给受益人支付保险金,这与遗嘱执行人并无本质上的差别,而且保险金领取手续更为简便,能实现快速传承。同时,保险与房产等其他资产相比,具有受益人明确,易于分割,不易产生传承纠纷的特点。以及,保险还有债务隔离的功能,保险产品指定了身故受益人的,被保险人身故后,其人身保险金应给付给受益人,不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因此,保险金也就不需要清偿被保人的遗产债务,进而可以在代际之间筑起债务隔离的防火墙。


家族信托传承



家族信托成立后,信托财产就处于一个独立的状态,它既不属于委托人的财产,也不属于受托人的财产,也不属于受益人的财产。这样,就与委托人、受益人的债务隔离开来,但是委托人依旧可以通过信托合同对这笔财产进行管控,向受益人分配信托财产及收益。信托可以更精准地按照客户的意愿进行财产的分配,既能防止保险受益人在一次性得到大额保险金任意挥霍的问题,也能隔离家族后代的婚变风险和债务风险。



- END -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