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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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能否继承遗产?

发布者:张含律师|时间:2019年05月30日|分类:婚姻家庭 |277人看过

以下内容转载自中国普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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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咨询:我与范某结婚后怀孕,范某因为去外地出差意外身亡,在将我们的共同财产区分后还留下了30万的遗产。现在范某的父母要求和我一起继承范某的遗产,我想为我腹中的胎儿留一份,请问腹中胎儿有权继承遗产吗? 

包头市天泽公证处解答: 有权继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涉及遗产继承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本案中,李女士腹中胎儿有权继承范某遗产。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但若胎儿出生时就为死体,该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保留的份额按范某的遗产办理。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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