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了第三者的婚姻外人只图看个热闹,而当事人只能打碎牙往肚子咽。
脾气暴躁的,控制不住自己就叫上最好的朋友在街上抓住“小三”扇耳光、扒衣服;
性格懦弱的,蓬头垢面痛哭流涕着哀求“小三”把另一半还给自己,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
而各位,无论你是否想挽回你的婚姻,你都应该知道在最坏的情况发生时,你应该或者你能做些什么?
“小三”与你的配偶处于什么阶段
这年头,不同的“小三”所追求的目的也是不一样的。
有的自己有配偶,出来寻求刺激;有的一心要破坏家庭,只求上位;有的愿意默默做黑暗下的影子……
你首先要清楚,你的另一半和其到底处于什么阶段。
主要有以下三种阶段:
通奸
未明确建立彼此婚姻配偶关系之间自愿发生非单方面性行为的行为。
通俗一点来说一夜情、嫖娼、开房都属于通奸的范畴。
目前,从法律层面来说,通奸暂时没有有效的救济措施,主要依靠社会舆论和自身道德的管控。
但如果在离婚官司中有这样的情形,法官也会酌情考虑适当多补偿另一方。
同居
有配偶一方在外与他人持续、长期的共同生活。
他们之间有自己的“爱巢”,在对方家长期居住,都可以认定为他们处于同居关系。
达到这种程度,如果你们离婚,是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的。
重婚
重婚有两种情形:
一种是已经有法律配偶的情况下再次进行登记;
另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和他人共同生活,身边的人也都认为他们的关系是夫妻。
达到重婚程度就不仅仅是简单的民事责任了,你可以亲手将其送进大牢。
你要开始收集证据
最核心的证据就是证明两人之间存在不正当关系。
在法律上,一般是通过各种间接证据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来证明两人存在婚外情的事实。
比如他们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购买合同用以证明两人有共同居住场所。
两人之间的微信聊天内容、短信内容、通话记录、出去游玩的车票、订购宾馆记录都可证明两人联系频繁、关系暧昧。
亲密的合照、视频、周围人的评论、看法都有可
看到有监听监视设备的出现,可现实生活中监听监视用起来就可得注意了。
因为监听监视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所以监听监控要注意场所和取得方式,不然证据很有可能不被采纳。
并且,切忌单打独斗!
生活中遭遇了这样的人生打击,大多数人都很难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很有可能会做出一切过激的举动。
严重的甚至会出现谋杀、故意伤害这样极端的情况。“渣男”“渣女”做错事情不应该由我们买单,偏激的行为绝对不可取!
我们建议你寻找两位朋友:
一位是专业的法律人士,可以在慌乱无措的时候做到理智分析问题,维护你的权益。
一位可以是你最好的朋友或是亲人,在你心理防线逼近崩溃的时候做你的后盾。
这两位朋友可以陪你尽早的走出困境,摆脱痛苦。
最重要的是——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感情如果已经覆水难收,那总不能“人财两空”。
财产分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类是还属于你们家庭的财产,另一类是已经被“小三”瓜分走的财产。
属于家庭的财产:不动产的名字尽早登记在你方或者双方名下,以免被偷偷处分。
而金银细软这类易流动的财产,建议妥善保管,可以放入保险箱或者银行。
而已经给予“小三”的财产呢?
离婚与否暂且不论,总不能白白便宜“小三”了。
我们可以使用法律的手段来追回这些财产。
某著名的经济学家为“小三”一掷千金买房买车,但原配与其离婚时就将赠与“小三”的房车钱全部讨要回来了。
如何做到?
我们利用收集的证据证明“小三”与你配偶之间有不正当的关系;
购买的贵重物品是由配偶出资或所有权就归于配偶;
且这笔钱在你们婚姻存续期间属于你们夫妻共有财产。
那么,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小三”获得的财产可以主张返还。
此外,除了夫妻共有财产外,如果你的配偶已经与对方同居甚至重婚,且你是无过错方,你还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一,重婚的;
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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