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员工与公司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就发生工伤,造成劳动关系都无法确认。那么如何收集证据,确认劳动关系呢?
【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律师分析】
确定当事人之问是否成立劳动关系,可以综合考虑下列因素: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2)劳动者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与监督;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性劳动报酬;
(4)劳动者被纳入用人单位的组织体系中从事劳动,而不是从事独立的业务或者经营活动;
(5)劳动者无权将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6)生产资料一般由用人单位提供;
(7)劳动者提供的劳务是继续性的而不是一次性的;
(8)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律师建议】
保留好在公司工作的痕迹,工资收款记录,缴纳社保证明、考勤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员工平时就懂得收集基础证据,不要等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才去收集证据,要在劳动纠纷发生前,就注意收集那些可以用于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者在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往往还缺乏维权意识,不懂得在平时工作时一有机会就可以收集一些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