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艳花律师
麦艳花律师
广东-湛江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成功代理:黄某1诉被告黄某2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发布者:麦艳花律师 时间:2022年05月26日 16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委托诉讼代理人:麦艳花,广东鸿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原告黄某1诉被告黄某2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黄某1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麦艳花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黄某2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作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黄某2偿还原告黄某1借款本金316948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30万元为基数,从2020年8月26日起;以16948元为基数,从起诉之日起,均按年利率15.4%计算至清偿之日止);2、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1万元;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2019年3月起,被告陆续向原告借款,2019年8月25日,双方对借款进行了结算,被告签写《欠条》给原告,确认欠款30万元,并定于2020年8月25日前还清。签写上述《欠条》后,原告又通过微信及支付宝方式向被告出借16948元,该16948元借款没有签写书面借据。以上借款双方口头约定按银行利息的四倍支付利息。上述借款到期后,原告没有还本付息,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向本院提起诉讼。被告黄某2不作应诉答辩。

  经审理查明,2019年3月起,被告多次向原告借款,经双方于2019年8月25日对账,被告向原告出具了一张《欠条》,载明:借款金额30万元,还款期限为2020年8月25日;债权人因为追偿此债务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或者是其他损失,由债务人承担。《欠条》出具后,原告又通过微信及支付宝向被告出借了16948元。上述借款到期后,被告未能依约足额归还借款,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遂向本院提起诉讼。

  另查明,原告向本院提交《委托代理合同》《律师服务费增值税发票》,拟证明原告为追偿本案债权支出律师服务费1万元。借款本金316948元,合法有据,应予支持。关于本案借款的利息计算问题。因原被告未针对本案借款约定利息,依据2020年12月23日第二次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一项“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由于本案30万元借款的还款期限为2020年8月25日,逾期利息应从2020年8月26日开始计算,其余16948元借款未约定还款期限,逾期利息从催告起诉之日即2022年12月6日起计算。因此,本案逾期利息应从2020年8月26起,以尚欠本金30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年利率3.85%)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从2021年12月6日起,以尚欠本金16948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年利率3.8%)计算至清偿之日止。同时,依据被告在《欠条》中“债权人因为追偿此债务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或者是其他损失,由债务人承担。”的约定,原告请求被告支付律师服务费10000元,合法有据,应予支持。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其自动放弃抗辩权,本院依法作缺席判决。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

  判决如下:

  一、限被告黄某2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黄某1偿还借款本金316948元及支付利息。(利息计算:以本金30万元为基数,从2020年8月26日起按年利率3.85%计算至借款清偿之日止;以本金16948元为基数,从2021年12月6日起按年利率3.8%计算至借款清偿之日止)

  二、限被告黄某2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黄某1支付律师费1万元。

  三、驳回原告黄某1其他诉讼请求。若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原告。案件受理费3546.79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黄某2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办案心得:

  现金支付借款,没有转账凭证,只要有其他证据能相互印证也可以得到法院支持

麦艳花律师,北京市盈科(湛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年来,办理过数百案件,线上线下帮助人数达2000+,具有...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湛江
  • 执业单位:北京市盈科(湛江)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820********34
  • 擅长领域:离婚、民间借贷、债权债务、综合、工程建筑、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法律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