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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一定会判决离婚吗?

发布者:唐欢欢律师|时间:2019年03月19日|分类:婚姻家庭 |365人看过



很多朋友都听说过,起诉离婚,一般第一次法院不会判离,隔半年后起诉第二次的话法院就会判离了。

其实这个观点是不正确的,大数据统计显示,第二次起诉法院判决离婚的概率只有百分之五十左右。

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要审查是否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离婚条件,否则很难判决离婚。

下面是一个案例:


马先生(化名,原告)与刘女士(化名,被告)于2005年登记结婚,婚后因感情不合从2010年4月开始分居至今。2010年12月,马先生第一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刘女士拒绝出庭且不同意离婚。因当时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未满两年,法院驳回了马先生的起诉。

半年后的2011年9月,双方分居已经2年多的时候,马先生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刘女士仍然拒绝出庭且不同意离婚。

由于离婚案件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法官很难查明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故需要原告尽力举证证明双方的感情已经达到法定的破裂标准。

但马先生却过于乐观,认为自己已经是第二次起诉要求离婚,法院都会判离,所以仅在法庭上口述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没有任何离婚证据进行支持。

对于马先生就案件关键事实的陈述,法官当然不会轻易相信。鉴于被告不出庭也不同意离婚,法官为了稳妥起见再次驳回了马先生的离婚请求。

彻底丧失了信心的马先生于是找到律师寻求帮助。经过本律师的分析并指出连续两次败诉的原因后,马先生便委托本律师开始精心准备第三次离婚诉讼。由于诉前的充足准备,我们拿到了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已达两年以上的案件关键证据。于是,第三次离婚诉讼非常顺利,虽然被告刘女士仍然不出庭并拒绝离婚,马先生还是如愿以偿地拿到了离婚判决书。

因此,原告在起诉离婚的时候,一定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比如因感情不合而分居满两年的事实,证人证言,微信聊天记录等。千万不能只交诉状,不交证据,这样做不利于法院查清事实,从而无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那么在什么情形下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呢?

婚姻律师介绍说,以下几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出现离婚的法定理由;

第二次起诉离婚符合相应条件;

一方被判刑,刑期较长;

一方被宣告失踪;

一方出轨,情节较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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