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律师主办的陈X诉某配资公司一案。一审福田法院判决败诉。二审深圳中院改判。基本全额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在配资类案件中具有里程碑案例的意义!
案件简要如下:
陈X于2019年在新浪微博、相关投资网站上看到该公司的广告。该广告号称配资能够有效降低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并且能够以小博大,适合中小型投资者投资。于是陈X在该配资公司的网站上注册,并下载了相应的app。
陈X选择了1:10的配资方案,入金后在该平台上进行股票买卖操作。陈X眼光独到,选择的股票大部分都是盈利的。但陈X却发现在该平台上,自己的股票却是亏损的。找客服理论,客服称平台绝对是实盘,并且认为陈X是无理取闹,自己投资亏损,应当自担风险。
后来陈X找到了本律师处理此案。本律师介入后,指导陈X固定好证据材料并第一时间起诉。一审法院判决败诉。理由是“陈X在庭审中承认股票交易系由其本人操作,股票交易具有一定的风险性,陈X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有足够的认识,故风险自负”。本律师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向深圳中院提起上诉。后中院完全采纳了本律师的观点,改判该案。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1,可能是目前第一个一审败诉二审胜诉的虚拟盘配资案件。2,对配资行为是发生在实盘还是虚拟盘的认定提供了一个可参考的举证路径。3,对广大因轻信网络配资项目而亏损的投资者来说,本案是一剂强心剂。并非很多律师或者法院所认为的风险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