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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一方失踪怎么离婚

发布者:李爱丽律师|时间:2022年10月13日|分类:婚姻家庭 |249人看过

一、涉外婚姻一方失踪怎么离婚

1、涉外婚姻一方失踪,当事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可以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婚姻关系解除。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另一方失踪怎么能办离婚

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一般可以采取以下两个途径解决离婚事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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