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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询问通知书后, 如实陈述涉案事实,就一定构成自首吗?

发布者:左杰刑事律师团队2022年11月24日1455人看过举报


不一定!一般情况下,接到询问通知书后主动到办案机关如实陈述涉案事实就会被认定为自首。但在这种情况下,就不会被认定成自首……曾经有这么一个涉嫌欺诈发行证券罪被告人。办案单位曾经向被告人邮寄询问通知书,要求其到案配合调查。但该被告人认为自己没有犯罪就没当回事儿。之后,办案人员带着询问通知书直接到被告人家中,将被告人带到办案单位,后来对其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法官在审理该案时,认为办案人员在带着询问通知书找到被告人时,被告人已经被控制,失去了人身自由,不存在“主动到案”的现实可能了。最终,法院没有认定被告人构成自首。

这里给我们的警示就是,一旦发现自己有可能涉嫌犯罪,千万别抱侥幸心里。一定要咨询专业律师后,主动到案如实说明情况。如果将来确定构成犯罪,也能争取到自首。如果不构成犯罪,心里也会更加坦然,再无后顾之忧。自首无小事,切莫忽视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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