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我们继续聊聊交通肇事那点事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第一时间救助伤者,拨打110报警,我相信很多人也是这么做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偏偏就有些存在侥幸心理的人,为了怕别人发现自己的肇事行为或为了逃避责任,就擅自将伤者带离事发现场,明明是普通交通肇事行为,结果愣是被自己搞成了故意杀人。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我跟大家讲一讲:
辽宁朝阳某男子在2020年8月份一天晚上驾驶小轿车撞倒了一位老人。随后,该男子驾车用将近四小时的时间将被害人拉到距离事故发生地五六公里以外的偏僻的地方,然后独自驾车离开,中间没有对伤者进行任何救治。当晚10时,该男子再次来到被害人所在的位置,以路人身份报警,称发现一名受伤行人躺在路边,并将被害人送往医院,被害人转天经抢救无效死亡。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该男子无期徒刑。
这本来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件,如果当时该男子第一时间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并拨打110报警。即使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也就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还可适用缓刑。结果该男子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遗弃至偏僻处,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他的行为性质就由一般的交通肇事转变成了故意杀人,最终获得重判。
这个案件给我们的警示就是,发生事故后一定要第一时间对伤者就行救治,然后拨打110报警,千万不要抱任何侥幸心理,试图逃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