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了热播剧《安家》。里面有对卖包子的老夫妻(严叔和严婶),用尽一辈子的积蓄给儿子在上海购置了一套房产,就是因为房产证上加上了儿媳的名字,导致儿媳有恃无恐,不让严叔严婶住到新购买的房子里。看到这一幕,观众心里都挺难过的。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之爱从不设防,可是儿女的行为却屡屡令人失望。
如今的年轻人喜欢去大城市发展,可是大城市的高房价却令人望而却步。勉强能买下一套房产,也许要掏空几代人的积蓄。那对于这套来之不易的房产,真的要多加几分小心。下面吕律师来总结一下,一些常见的购置房产的套路。
婚前购买房产,双方出资,但是却登记在一个人名下。
双方在一片欢乐祥和的气氛中准备着婚礼,要拍照,要婚礼,要蜜月旅行,要白头偕老,可是就在大家都憧憬着这对新人能够花好月圆的时候,谁还会注意有些新人的小心思呢?真的就有人以“办理贷款的需要”,“为了贷款方便”为由将房产办理在自己一人名下。但愿两个人能够白头偕老吧,因为万一有一天连理断指,鸳鸯折翼,一方决口不提一起买房的出资情况,另一方恐怕也是欲哭无泪。由此看来,当时转款的流水记录就显得尤为重要,购买房产时加入自己的名字也显得尤为重要。最次,购房时双方也该签署一个协议吧。
婚后购买了一套房产,悄悄的购买,悄悄的放着。
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套房产,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享受着房价攀升带来的高额利润。如果对方能够一直不知道,离婚的时候这套房产是无法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这么想来真是赚的盆满钵满。但是这个世界上哪有不透风的墙呢?买套房子不是买颗白菜,下班从超市路过几分钟就完成了购买的过程。购置房产,要看房,要签合同,要审核,要过户,周期可以长达几个月之久。因此,难免会有一些蛛丝马迹露出来,况且,现实中另外单独购置房产一般都是给“小狐狸精”使用。因此这种情况的证据搜集主要方向是银行帐户流水的筛查,以及对“小狐狸精”住处的调查。查出了“小狐狸精”的住处,赶紧调查该处房产的业主,也许你就掌握了最重要的线索。此外还有两个方向值得关注,一个是物业公司,还有一个是房屋中介。
夫妻两个人的房产,只登记在一个人名下,一方擅自给卖掉了。
这是一种非常low的转移财产的做法。low在哪里呢,因为大家都知道这套房产是你们的,只是登记在一人名下,然后你借着这个登记的瑕疵给处理掉了,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这种转移财产的做法愚蠢的程度相当于掩耳盗铃。那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如果是极其低价转移给了知情的第三方,则可以直接要求法院认定这次交易无效。如果是正常价钱正常手续办理了过户手续,则可以要求分配购房款。
对了,能用这么low方法转移财产的基本上都是老赖,因为他死猪不怕开水烫。
“借名买房”。
这是冒险主义者的转移财产方法。“借名买房”一般发生在本身自己不具有买房资格,可是又非常想购买房产,就通过给第三人一定的好处,用第三人的名字购买房产,双方私下签订一个借名买房合同。“借名买房”本身就存在的极大的风险,时刻面临着房产被卖掉的风险。
可是通过“借名买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却不失为一个好方法。利用别人的名义把房子购买下来,离婚之后,再将房产过户回来。这种方式会产生极大的成本,当然了,也面对着房屋被转卖或者抵押掉的风险。
“千年修得共枕眠”,我们都要学会珍惜。如果有一天,感情真的尽了,就和平分手吧。关于财产,没必要苟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