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和衡婚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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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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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和衡婚姻律师谈:离婚后发现对方隐藏财产该怎么办?

发布者:德和衡婚姻团队律师|时间:2021年07月02日|分类:婚姻家庭 |465人看过

近年来,离婚率不断上升,离婚当中经常处理的就是关于财产的分割,近日德和衡婚姻家事团队也观察到这样一个案例

原告小李与被告小张,原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1019日协议离婚,2012年原告小李偶然发现被告小张在离婚前曾经隐瞒已婚的情形,以个人名义购买房屋,而双方在协议离婚时对房屋未予分割所以小李将小张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进行分割小张隐藏的那套房屋。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小张确于2007年购买房屋,双方离婚协议中未对该房产予以分割,2010年该房屋完成产权登记,原告主张离婚时对被告购买房屋不知情,并提交被告买房时向银行提交的贷款审批材料,材料中被告隐瞒了已婚的事实。故法院认定该房屋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判决被告给付原告房屋折价补偿款

   综上,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本案的房屋在离婚协议确实没有分割,所以,判决对方补偿折价款。因此建议夫妻离婚时签署离婚协议时,应当对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详细如实清点,列明财产清单,若日后发现对方隐瞒财产也便于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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