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和衡婚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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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辽宁盛典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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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和衡婚姻律师:同居关系与办理离婚的关联性

发布者:德和衡婚姻团队律师|时间:2021年06月17日|分类:婚姻家庭 |310人看过

有很多当事人会向德和衡婚姻家事团队咨询,我们没领结婚证,现在要办理离婚该怎么办理?并且团队律师在刷抖音时发现大多数人觉得没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办了婚礼,还生了孩子,那就是事实婚姻,就跟办理结婚登记是一样的,都是受法律上保护的。但是呢?实际上法律上是有区分事实婚姻的,第一种如果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第二种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一律按非法同居对待,也就是说从这以后再无“事实婚姻”。法律承认的合法夫妻就是办理结婚登记。                                                     

  那么,以上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就属于同居关系,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就可以直接分手,双方可以协商关于同居关系期间财产的分配,需要各自提供各自购买财产的证据,进行分割。如果有子女的,双方可以签订协议,写清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与抚养费的支付。

最后,德和衡婚姻家事团队建议各位,为了避免同居关系解除时的纠纷,最好还是办理结婚登记。如果双方都不想办理结婚登记,那最好还是在同居期间签订好财产分割协议,以免以后发生更大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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