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上门女婿”的婚姻现状令人堪忧。“上门女婿”的离婚率常年都很高。很多人关心“上门女婿”离婚后能否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不管是不是上门女婿,婚姻关系中男女双方的地位权利是平等的。
在离婚诉讼中,通过对父母双方的调查了解后才决定抚养权的归属。一般,法院会从以下四个方面来取证对比双方谁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更适合抚养孩子。而这四个方面同时也是父母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关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别。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八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八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这世上不可能每一段婚姻都会门当户对,婚姻中,不管双方原生家庭的经济条件有多悬殊,当初是你自己同意这门婚事的。所以婚后不能因为这个原因,看不起对方,婚姻中最忌讳高高在上和不尊重对方家人,教育孩子同样不能让其仅因经济条件判断一个人的好坏。长此以往,婚姻不是对方对你有诸多怨怼,就是离婚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