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新闻引起人们广泛关注,一对老年夫妻想协议离婚,因女方是盲人,且手部风湿变形导致签不好姓名,签字不合格,离婚手续一直无法办理,为此练了一年的字,历时两年才在民政局办成了离婚手续。
对此,工作人员解释说并没有为难当事人,不可能让老人跑了两年才办成离婚,也不可能让老人练了一年的字,工作人员表示当事人2018年来咨询过,后续就没来过了。2020年5月,当事人来办理离婚手续,因女方的结婚档案和身份证信息不一致,本应先补办结婚证,才能办离婚,考虑到她的情况特殊,从人事部门调出她的档案并核实之后,马上为其她补办了结婚证,随后办理了离婚。
一般来说如果当事人实在签不了字,可以协调相关部门准备视频和音频设备全程录像,而涉事部门的解释是“协调录音录像的设备需要时间”、“女方会写字”。
对于此事,在充分了解事实经过前不做评价。那么,离婚必须本人到场亲自办理吗?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吗?
在我国,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即诉讼离婚),即便有特殊情况,都必须本人到场亲自办理,除非是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或外籍人士。
协议离婚,需本人到场亲自办理;起诉离婚需本人亲自出庭,即便委托了律师。需要签字签名的地方,必须本人签字并按指纹,不能代签代按。
这样规定是尽可能的避免“被离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