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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屋贷款怎么处理?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发布者:德和衡婚姻团队律师|时间:2019年12月26日|分类:婚姻家庭 |431人看过

离婚时房屋贷款怎么处理?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一般来说,只要夫妻双方就房地产分割达成离婚协议并变更主贷款人,银行一般都会同意并配合进行贷款合同变更。

 

在办理银行贷款变更手续时,银行一般会要求双方都到场,如果只有一方在场,银行会拒绝办理变更手续。当事人不在场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包括律师)办理变更手续,相关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

 

有一种情况需要特别注意:贷款期限较长(二、三十年),同时每月的还款金额也比较高,而变更贷款人的收入不足以偿还贷款,通俗点说就是还不上贷款。

 

在这种情况下,除非当事人提供另一担保人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银行通常不会同意变更主贷款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因此,夫妻双方在协议分割房地产前,应注意银行是否变更主贷款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的同意。

 

如果不涉及银行贷款,当事人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房地产交易中心一般要求夫妻双方在场。签订离婚协议固然重要,但执行离婚协议更为重要,离婚协议中应明确对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的处罚措施,以促进债务人履行义务。如逾期不支付房屋价款的处罚办法、不配合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法律后果等。

 

小贴士:

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属于共有财产,由于夫妻财产的分割,原共有房屋的所有权属于一方,是不动产所有权的变更,而不是按照现行契税政策征税的房屋产权的转让。因此,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所有人不征收契税,如果因夫妻离婚导致房屋产权人变更,则不缴纳契税,这样就可以免征一定的契税。

 

离婚是件非常复杂的事情,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其中涉及到诸多纠纷和争议,例如婚姻财产分割、离婚后财产争议、房产纠纷、子女抚养权争夺、婚姻债务处理、遗产继承、分家析产、同居纠纷等只有依靠法律,以法律为武器,才能在面对婚姻家庭的纠纷和案件时,更好地保护自己、避免损失。

 

德和衡婚姻家事团队凭借长期的执业经验和经历,通过扎实的业务知识和娴熟的诉讼技巧,为委托人提供切实可行的离婚方案,妥善地解决离婚、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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