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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

发布者:刘洋律师|时间:2021年03月18日|分类:合同纠纷 |767人看过


合伙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沙船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经营项目为:沙船打沙

经营场所地址:

第三条合伙期限:

  自成立之日起,甲乙丙三方一直合伙经营。若出现停止合伙事由,三方自行协商散伙事宜。

第四条出资额及方式:

该合伙组织出资额14万元整,甲方出资7万元整,乙方出资7万元整。丙方不出资财产,以劳动工作作为出资。

第五条 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甲方占有该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百分之五十,乙方占有该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百分之五十,丙方不占有该合伙组织财产。

第六条 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合伙组织经营期间,甲乙丙三方共同负责管理经营该合伙组织,其聘用人员按照实际工资发放。在14万元船费收回成本之前,丁大发来沙船工作,每天收入在6000元以上给他1700元当天工资, 在6000元以下适当给与工资补偿。当收回14万元船费成本后,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给与三分之一的利润分配,不在享有工资。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甲乙丙三方平均分配,各占三分之一。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其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或者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以该合伙组织的名义对外做出的任何行为都要经三方同意,若某一个合伙人单方以该合伙组织名义做出民事行为,则由该合伙人一人对外承担责任,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先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式三份,各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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