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20年7月8日在居住地广东省惠州市被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抓获,当日即被带回上海,并被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其家属在其被带回上海的第3天就联系本律师,并不远万里从广东直接飞赴上海与本律师当面沟通。经过本律师详细阐述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和司法实践中开设赌场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三者各自的构成要件和相互界限,家属认可了本律师的专业能力,当即决定委托作为全程辩护律师。
接受委托后,本律师即安排会见,详细了解案情,积极与承办警官沟通,阐述有利于杨某的情节,在检察官审查批捕阶段亦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本律师的意见被检察机关采纳,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杨某执行逮捕,并以此罪名向法院起诉,建议量刑有期徒刑六个月。在法院审理阶段,本律师积极协调家属完成退赔工作,并提出可以依法对杨某从轻处罚的情节,最终获得法院从轻判决,即杨某被当庭判处拘役5个月。根据该判决结果,杨某在判决后两周即可被刑满释放,回归家庭,回归社会,最大限度减少对家庭的影响,本律师在本案中的辩护效果获得家属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