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在常见的民间借贷纠纷中,很多人不重视收集证据,导致能维护的权利维护不了,能收回的钱却收不回。有些时候明明还了钱,却被债权人矢口否认。
如果没有证据支撑,那可就真的“哑巴吃黄连,有口说不出”了。
那么,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有哪些证据是一定要保留的呢?
主要有以下三个证据:
(一) 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起诉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
冤有头债有主,任何的被诉主体都必须的明确的、真实的、客观存在的。如果是虚拟的、或者不明确的法院都不予受理(法院也找不到人啊)。所以,民间借贷借方起诉首先要提供贷方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本文只讨论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比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二) 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包括: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三) 借贷关系履行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借贷关系存在只能证明借贷意向的确立,不能证明借贷关系已经生效或者履行,所有个人之间的借贷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必须要有借贷关系履行的证据。借贷关系履行的证据包括:汇款转账回单、支付宝或是微信转账的截图、现金收条等。
三、打民间借贷官司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一定要有书面借据。这是主证据。否则一旦对方否认借款事实,很容易败诉。
2、尽量提供通过转账的证据,因为转账凭证能证明借款或还款时间、金额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据。
3、如果是现金支付或现金还款,一定要有对方出具的收条。否则借款人否认借款,出借人否认还款,其主张可能都无法得到支持。
4、一定要在诉讼时效内起诉。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超过3年起诉,一旦抗辩诉讼时效已过,就有可能败诉。
5、有担保人的要约定保证期间。很多借款中有第三人提供保证,按照法律规定,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一旦出借人无法举证证明在6个月内向保证人催要过,则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
6、约定用房产抵押的,按照法律规定,房产属不动产,抵押权自房产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时设立,所以借款人押存房本的行为起不到任何抵押作用,一定及时办理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