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需要注意的是,收养必须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否则收养关系不成立,没有合法收养关系的“养子女”、“养父母”就不能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只能通过被继承人拟定遗嘱进行遗赠的方式接受遗产。】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