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雨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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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发布者:王雨主任律师|时间:2023年02月24日|分类:债权债务 |829人看过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公民和其他组织未经批准从事金融业务,像金融机构那样,用所吸收的资金去放贷,去做资本和货币经营。能够用吸收的资金进行资本和货币经营,正是金融业区别于其他行业的所在。

集资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诈骗方法集资。

民间借贷,则是公民及其他组织出于生产、生活的需要在国家允许的利率范围内向他人借贷。

比如,一个人用自己的钱去借贷给自己的朋友(当然是还本付利了),只要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法律一般都是予以保护的;如果他借别人的钱(当然也可以付别人利息),再以高利息转借给其他人,那么,他就有非法吸收存款的嫌疑了。再者,他以高利为诱饵,向其他人借钱不还,那么他就是集资诈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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