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雨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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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持续外勤打卡被辞退,法院判了!

发布者:王雨主任律师|时间:2023年02月10日|分类:劳动纠纷 |2500人看过


对员工进行考勤管理,可以说是企业中非常普遍的员工管理手段。所以由此引发的劳动纠纷案例是屡见不鲜。下面,为大家分享一则由考勤打卡所引发的劳动纠纷案例。



基本案情

夏某在甲公司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她的工作模式是常年在公司位于郊区的项目部上班,偶尔回公司总部进行汇报等工作。由于夏某的家就在项目部附近,每个月的收入不菲,她对这份工作很满意。然而,甲公司在2019年5月开始,启动了新的考勤管理制度,并颁发了对应的通知。该通知中规定,即日起该公司员工上下班均需通过手机APP打卡考勤,员工临时到非常驻工作地点办公视为外勤考勤,须提前报请主管领导批准。而且在该考勤管理制度中特别明确了对考勤作弊行为的认定,考勤制度实施后,为了方便工作,2019年5月至7月,夏某开始了在郊区项目部、公司总部两地打卡的生活。

可是,就在2019年7月中旬,夏某的主管领导突然通知她,不要继续在郊区项目部打卡。10天后,夏某收到了公司发来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通知中称,公司发现夏某存在虚假打卡、考勤作弊的行为,公司决定对其予以辞退。夏某认为,该公司将其辞退的行为,已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遂诉请判决该公司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法院判决

本案一审人民法院认为,判断夏某在离家较近的郊区项目部打卡,是否构成“虚假打卡,考勤作弊”行为,应结合夏某的工作性质,以及其是否提供了劳动综合判断。夏某对在郊区项目部打卡期间的工作情况均予以了合理说明,并提供了微信聊天记录、公交卡记录单等证据予以证明,结合夏某工作确实需要经常外出的特点,夏某不存在虚假打卡不提供劳动的情形。

一审法院判定,用人单位应支付夏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0万余元。

公司上诉至本中院二审后,维持原判。


法岱律师说

本案中,公司一方作为用人单位,对员工存在管理责任,两个月间,公司从未禁止过夏某在郊区项目部的打卡权限,也未对夏某予以任何警告,依然向夏某照常发放工资,依此判断,公司对夏某外勤打卡行为并不存在异议,以虚假打卡为由与夏某解除劳动合同颇为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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