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雨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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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民间借贷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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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解雇员工不需要赔偿的情形

发布者:王雨主任律师|时间:2023年02月08日|分类:劳动纠纷 |1447人看过

试用期解雇员工不需要赔偿的情形:

试用期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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