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卓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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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票据的收回和背书转让

作者:温卓鹏律师时间:2022年04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05次举报


1、应收票据到期收回款项时,应按票面金额予以结转;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承兑人违约拒付或无力支付票款的,应于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付款证明时,将其转作应收账款。

2、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时,应按票面金额结转。如为带息票据,还应将尚未计提的利息冲减财务费用。


温卓鹏律师,13912341922,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法律本科,法学学士,2016年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多年的办案实践积...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常州
  • 执业单位:江苏东鼎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420********58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