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类型|一电信诈骗
( 一 ) 电信网络诈骗窝点
游戏、音视频、购物、支付等功能,挖掘用户需求增加用户黏性,从而诈骗团伙只要一部手机和从“黑灰产业”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就能完成从角色扮演到提款套现。在手段上也不断更新,尤其还会蹭社 会热点,利用抗疫救灾献爱心等当成他们实施诈骗的幌子。
( 二 ) 电信网络诈骗手段不断更新
起初网络社交平台只有基础的聊天功能,遵循传统电信诈骗的套路主要以冒充熟人朋友为 主,此时诈骗的钱还得通过线下 ATM 柜台转账 、 电汇等方式。随着智能手机和移动互联网的发展 , 社交 APP 经过数次更新,这些 APP 深度整合新闻、
( 三) 电信网络诈骗“ 黑灰产业 ”链条成熟
电信网络诈骗背后有一片“沃土 ”, 长期发展形成了错综复杂的网络“黑灰产业”,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电信网络诈骗的“黑灰产业 ”链条也逐渐成熟,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带有集团化特点的网络犯罪生态。网络诈骗的“黑灰产业 ”链 条层级较多且分工作业非常明确:黑客利用非法的技术手段,盗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并贩卖给话务组;技术支持团队负责制作木马程序、钓鱼网站等恶意程序,为话务组的诈骗提供后台保障;位于 “黑灰产业 ”顶层的策划团队指使话务组,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方式向不特定的受害人发送诈骗信息;当话务组通知洗钱组赃款到账后,银行卡商利用虚假身份信息,开通大量银行卡,提供给洗钱组;洗钱组通过网银将账户上的钱快速转移,由取款组在各地的自助机上取出,汇入网络诈骗集团的账户中。而诈骗集团的成员之间以网上联系为主,彼此只用虚拟身份,不掌握彼此真实身份和所在地域,当产业链上任何一个环节的团伙被打击,其他上下游团伙都能够迅速从其他渠道找到替补,进行重组继续运作。电信网络诈骗“黑灰产业 ”链业态图如图 1。
向全球化蔓延我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大约是 1997 年从我国台湾地区兴起,在 2003 年前后进入大陆东南沿海 一带,且发展迅速。在 2004 年至 2009 年间,此类犯罪主要形成诈骗窝点与诈骗对象跨地区的“两岸隔岸诈骗 ”的特点。与此同时,此类犯罪手段逐渐被大陆非法分子吸纳、效仿,带有明显地域特征的职业犯罪群体逐渐形成。2010 年以后,随着网络的发展,这些诈骗团伙陆续将窝点搬到东南亚各国,尤其近五年来,缅甸北部逐渐成为这些诈骗团伙首选的栖身之地,整个缅北有十几万人从事电信诈骗,诈骗的种类有:冒充公检法机关执法进行诈骗、骗贷、裸聊、刷单返现、投资理财、杀猪盘等,发案率强劲反弹,社会危害不断加剧。
电信诈骗的类型:
( 一 ) 网络贷款类
诈骗团伙冒充金融、贷款公司人员,对在网络上查询过贷款的特定人群,通过聊天软件向受害人发送贷款 APP 下载链接,受害人打开链接,就会进入诈骗团伙封装的高仿知名贷款平台。受害人在平台看到贷款金额,让其感觉已经触手可及,当其准备提现时,所谓的“客服”就会提出缴纳一定比例的提现费、缴纳保证金等各种理由让受害人汇款转账,在受害人交过费用后,仍然无法提现,这时诈 骗团伙会卷钱失联。
( 二 ) 杀猪盘博彩类
诈骗团伙冒充“高富帅 ”或“ 白富美 ”,寻找有交友婚恋需求的单身户以聊天培养感情,引诱其与自己网恋,获取信任后,诱导对方进入诈骗团伙事先设置好的平台,进行投资赌博,随后,诈骗团伙虚构某博彩、赌博网站存在系统漏洞,可用其牟利,而后便以各种借口唆使受害人操作或邀请 其他受害人进行投注。而诈骗团伙则后台操控,让投注的受害人看到此方式确实可以赚到钱,在获取受害人的信任后,再诱骗其加大投注,最后实施卷钱诈骗。
( 三 ) 刷单返利类
诈骗团伙多以刷单返高额佣金为诱饵,招揽网络兼职刷单的人员,以承诺在特定的网络商城内购买货物刷取消费记录后,返还本金并支付佣金等方式进行诱骗,在骗取受害人信任后,诈骗团伙会加大刷单金额,承诺的佣金也会越来越高,诈骗团伙也不会很快兑付本金和佣金,而是哄骗受害人需完成连续任务才能一次性返还,受害人言听计从加大资金投入,通过支付宝、支付二维码等形式转账到指定的洗钱账户,待受害人完成连续任务后发现诈骗团伙已经将其账号拉至黑名单无 法联系。
( 四 ) 冒充“公检法 ”机关类
诈骗团伙冒充电信、公检法人员,利用网络群呼电话,随意拨打手机、固定电话,并留下所谓的公安机关咨询电话让受害人拨打。再以受害人可能涉嫌犯罪,要没收受害人银行存款为由进行威胁恐吓,骗取受害人汇转资金到指定账户。或通过网络电话拨打事主电话,并利用改号软件,设置虚拟号码,使受害人来电显示是公检法等办案部门对外公布的固定电话号码,对受害人进行话术灌输, 待取得信任后,谎称涉犯罪活动以需录口供为由,询问受害人银行账户存款情况。最后,会以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将存款转移到指定的诈骗账户。